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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清废”动真格 数十名官员被问责

更新时间 : 2018/5/15 16:00:42 来源 :  新华社 0


  4月16日,新组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在北京正式挂牌。 中新社记者 贾天勇 摄

  挂牌督办49起案件,约谈7个城市,地方政府部门有数十人被问责。自5月9日生态环境部启动“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以下简称“清废行动2018”)以来,该部以“旋风般”的督察力度,对地方违规进行了前所未有的查处。

  生态环境部环境监察局负责人介绍说,去年以来,广西、河南、安徽等地接连发生多起固体废物、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案件,严重影响了倾倒地的生态环境安全,尤其是发生在长江铜陵段和池州段的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和堆存案件,严重威胁长江生态环境安全。

  为遏制非法转移倾倒案件多发态势,生态环境部派出150个督察组,开展“清废行动2018”,并特别关注长江流域的固体废物非法处置案件。

  “清废行动2018”启动当天,督察组共摸排核实372个固体废物堆存点位,发现208个堆存点存在问题,生态环境部对比较突出的24个问题实施挂牌督办,督促地方限期整改,其余问题直接交当地政府处理。两天之后,又挂牌督办25个突出问题。

  49个案件中有的危及农田,有的危及水源。例如,湖北天门岳口镇汉江滩涂掩埋含有强酸性的废渣,数量约300吨,废渣淋溶水为强酸性,该填埋点位于天门市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上游500米左右;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瓮安县银盏镇玉华社区,近30万吨磷矿废渣露天堆存于岩根河流域及农田周边,无防护措施;江苏泰州有150吨废塑料临河堆存,部分浸泡在河水中,存在环境风险隐患。

  5月11日,生态环境部还集中约谈广东省广州、江门、东莞,江苏省连云港、盐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和浙江省温岭等7市政府,要求加强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建设,严厉打击非法转移倾倒行为,依法问责相关责任人员。这也是生态环境部首次就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处置监管不力问题约谈地方政府。

  生态环境部国家环保督察办公室负责人指出,广州市日常监管不到位,对群众举报问题查处不力,导致非法转移倾倒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等问题时有发生。该市生活污泥主要处置企业海滔环保公司仅今年3月就向增城区碧桂园陈家林工地非法倾倒未经处理污泥3000多吨。广州市还有多家企业存在将危险废物转移至外地的情况。

  江门市也有多家企业非法转移危险废物。江门市长优实业公司非法转移危险废物约2.1万吨,其中0.45万吨非法倾倒至阳江市。今年3月,在有关方面查获该企业向广西藤县非法倾倒危险废物后,江门市仍未引起足够重视,直至5月3日生态环境部专项督察时才启动相关调查。

  2016年9月,东莞市有400吨生活垃圾经由该市厦岗码头装船,运往广西藤县浔江河段非法倾倒。倾倒点位于藤县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内,导致水质不达标,不得不暂停供水。

  连云港市的主要问题是,对中央环保督察交办的环境问题整改不力,导致污染问题进一步恶化。

  对中央环保督察组指出的灌云、灌南两县化工园区危险废物贮存量多、环境风险大的问题,江苏省曾要求在2017年年底前减少危险废物库存。事实上,两县化工园区危险废物贮存量不降反增,2017年贮存量是2015年的两倍。

  此外,针对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灌云县紫燕化学公司偷埋危险废物问题,连云港市调查工作流于表面,直至今年5月4日生态环境部专项督察才查出该企业非法填埋大量黑色油泥,且区域环境已受到明显污染。

  盐城市被约谈的主要问题是,有关部门对群众举报的盐城市辉丰农业公司污染问题长期置之不理。

  盐城市辉丰农业公司是一家上市公司,但长期非法处置和违规贮存危险废物,群众对此举报不断,但盐城市始终没有开展深入调查,并多次以群众举报不实了结案件。

  2016年7月至8月,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后,先后两次向当地政府交办辉丰农业公司污染问题,但盐城市未对非法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开展针对性调查,导致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

  温岭市非法掩埋生活垃圾,污染严重,影响恶劣。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期间,先后两次交办温岭市城东街道鸡鸣寺廊沿河大量垃圾违规堆放和臭气扰民问题。温岭市在未完成垃圾清运、且群众仍在不断举报的情况下,即上报整改办结,导致约5000立方米生活垃圾非法就地掩埋,造成环境污染。

  此前曾有媒体披露山西省临汾市三维集团违规倾倒工业废渣的问题,生态环境部也对此案进行督办。5月13日,生态环境部通报了临汾市对此案的处理结果。

  临汾市调查认为,赵城镇为三维集团非法转移倾倒工业废渣创造条件、提供便利,违法问题严重;洪洞县及其有关部门日常监管不力,严重失职渎职;临汾市环保、水利、国土等部门履职不力,不作为问题突出。为严肃法纪,临汾市对50名责任人实施问责或采取留置措施。

  其中,对洪洞县长解高民等7名责任人予以免职处理,对洪洞县副县长徐玉等8名责任人予以停职检查;洪洞县及赵城镇政府,临汾市及洪洞县两级环保、水利、国土等部门32名责任人被立案审查并实施问责;洪洞县环保局副局长王新森,党组成员、机关党委副书记刘俊刚,赵城镇环境监察中队队长范晓震被以涉嫌玩忽职守罪采取留置措施。

  生态环境部还通报说,广东、江苏、四川等地正对该部挂牌督办和约谈的案件进行调查,相关问责正在进行中。(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刘世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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